|  联系我们  0555-2260888

花山区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发布者:海洋风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1383

11/03
2020

花山区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10月14日上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召开,花山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近年来,该院以创新谋发展,取得了骄人业绩。2016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等省级以上荣誉46项。


政治建检,思想引领笃定前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守住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等阵地,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牵头成立14家单位参与的“区域化党建联盟”,与高校、企业、社区党建共融互促。党员活动室集党史观摩、交流互动于一体,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示范党校。


业务立检,“四大检察”持续发力。刑事检察优质化,两起抗诉案件获评全省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办理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等挂牌督办的全省首例“暴力传销型”涉黑案等。民事检察精准化,办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办的文某系列案件等29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特色化,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制度,探索“等”外领域案件办理。


担当强检,精准护航发展大局。打好“三大攻坚战”,成功办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尖担沟、昭明沟水系环境污染等案件。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检察日报》头版、本报专版报道该院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助力省域立法,作为全省唯一一家检察机关代表,被确立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为30余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收集建议150多条,被采纳5条。


改革塑检,鼎新催生发展活力。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检察官人均办案量上升显著。成立刑事案件速裁组,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适用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坚持科技强检,购置航拍器等高科技设备,推动公益诉讼案件取证进程。推出手机“e掌通”,为案件生成“二维码身份证”,“扫一扫”即可查询案件进程信息。


科学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明检察纪律,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廉政风险防范督查办法,规范检察权行使。


实施队伍建设“3+N”工程,“学本领、练内功、育典型”锤炼素质,检察官讲堂、青年干警当检察长助理等丰富平台提升专业化水平。倡导“舒心向上”检察文化,组建摄影、烘焙等兴趣小组,丰富文化生活,提高干警幸福感。品牌兴检,牢记使命创新为民。新媒体工作连续4年在全国政法新媒体峰会中获评全国20强,自创短视频栏目《花普秀》受到群众广泛欢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获最高检通报表扬,引进智能普法机器人开展趣味普法,建设“回归线”观护帮教基地,助力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民族法律服务点开启服务民族“绿色通道”,接待咨询求助1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被评为“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李岩



花山区检察院开展“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10月26日上午,花山区检察院联合花山区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马鞍山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等1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受邀代表们先后参观了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服务大厅、院史馆等亮点工作区;并通过观摩涉民营企业案件听证会、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现场,了解了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相关流程。


座谈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大彬介绍了该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相关工作及典型案例。与会人员对该院在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细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措施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花山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履职自觉,主动回应民营企业发展需求,采取扎实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攻坚克难、做优做强。

卢青云


花山区检察院运用调解机制 以“情理法”化矛盾解纠纷


近日,一起长达十多年的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在花山区检察院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某金属公司与某社区在检察机关主持下达成和解。申请监督人某金属公司法人朱某多年上访未果,花山区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特派院领导组建办案组负责办理,确保办案质效。


由于这起案件历经十多年,双方矛盾不断深化,案情较为复杂,承办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前往档案局调取法院和纪委案卷材料,到涉案土地进行实地调查,询问案外人及朱某前代理律师了解有关情况,前往建设管理部门调查涉案土地性质等。在充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承办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释法说理、协调沟通,最终促成该案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朱某也在承办检察官等多方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决定放下心结,息诉罢访。


此案的顺利办结,得益于承办检察官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办案宗旨,保持着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及时洞察矛盾焦点,从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纠纷,促进案件成功调解,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汪璐



公开听证聚民意 司法救助暖民心


10月26日上午,花山区检察院召开马鞍山市检察机关首例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案件公开听证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名听证员参加此次听证会。


2017年6月,被告人陈某因赌博被行政拘留,后被所在单位开除,失去经济来源。直至今年6月,陈某假以做生意、出车祸等为由,多次向被害人施某实施诈骗,共骗取210.6629万元用于赌博等。今年年初,施某催促陈某还钱,陈某归还23.4026万元。6月,施某要求考察陈某的酒水生意后发现被骗,遂报警。9月23日,花山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因财产损失重大,该案受害人施某耗尽多年积蓄仍欠下40余万元债务,每月还需偿还网贷数万元,而被告人未有任何赔偿。施某系某电力公司职工,离异;育有一子在读高中;父亲患有糖尿病、脑梗死等慢性疾病,每月需购买药品治疗,且右股骨受伤行走不便,需要照顾。施某因生活困难,于2020年10月13日向花山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审查核实情况、予以司法救助的理由及依据,并详细介绍了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社区出具的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等证据材料。与会听证员们依据法律规定、救助标准,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以及具体救助金额等进行评议。经评议后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申请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予以救助。


公开听证既是回应当事人诉求、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载体,也是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群众参与度的有效途径。该院将加大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线索收集力度,提高公开听证的适用率,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许若秋



不满疫情防控措施,划车泄愤,判刑了!



近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3月,因疫情防控需要,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决定对所有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同时号召广大市民采用家庭追思、撰文纪念、网上祭扫等形式表达对亲人的思念。家住马鞍山市花山区新风小区的被告人刘某想到无法去给父母扫墓,心情抑郁,清明将近,他在小区内散步时愈加情绪低落,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4日期间,其以小区停放轿车阻挡其行走为由,多次使用金属铁钉将小区内停放的不同车辆轮胎扎破或车身划伤,车主们报警后警方将刘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刘某播然悔悟,积极赔偿了邻居们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回想起来,刘某自我批评:“孝心可嘉,行为可恨!不服管理,遗憾获刑!”

胡晓波


稳步降低“案-件比”提升人民满意度


花山区检察院立足新形势新要求,紧盯“案一件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采取相关举措持续精准发力,办案效果得到显著提升。2020年9月,花山区检察院“案-件比”为1:1.19,与2020年1月相比下降47.1%。


思想高度重视,准确破解切入点。该院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研,通过对近3年来办案数据进行剖析,找到问题症结。针对“两退三延”严重的问题,严格退查标准,规定案件在检察阶段如需增加“件数”的特殊情况,办案人要向检察长或者检委会汇报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有效杜绝随意延长审查起诉、退查,借办案期限等现象。同时,案件管理部门对所有案件数据进行巡逻、监控,实行“案-件比”月通报,将办案情况通报至各办案人员,让“案-件比”发挥好指挥棒的作用。


规范提前介入,精准引导侦查。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作,将提高证据质量、解决证据问题的工作前移,针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阶段。2020年1-9月,该院主动或应邀提前介入案件19件,其中,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率为100%。该院检察官通过亲临现场,查阅卷宗材料,参与案件讨论等多种形式,对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强化固定证据,为保障案件质量打下了基础。


推行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办案实际,通过科学筛选,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积极与认罪认罚制度相结合,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办理,重大案件精细办理的原则,提高办案效率。如刑事案件速裁组成立半年多以来,办理案件量占全院总量近四成,案件退查率仅为4.95%,延长率仅为0.99%,大大降低了全院整体“案-件比”。与此同时,针对“套路贷”、虚开增票等新型、疑难、敏感案件和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等重大复杂案件,群策群力解决争议焦点,保证案件质效。


审慎案件退查,确保办案效率。案件管理部门严把案件入口关,受理案件时进行初步核查,及时发现案件证据明显缺失、不在案等问题,降低“一退”率。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督促侦查机关及时补充相关证据,无法及时补充的,列出详细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减少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同时,在提前介入基础上,检察官将审查重点放在审查逮捕后出现的新事实或证据变化方面,公诉环节的办案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赵智勤 蒋欣




图片新闻


10月21日,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在福建召开,花山区检察院荣获2020年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图为花山区检察院李生林检察长(右一)上台领奖。
周杨 胡诗慧



10月23日上午,花山区检察院20余名离退休干部“回家”欢聚一堂,以参加座谈会,参观图书馆、院史馆的方式开展“欢度重阳共话发展”重阳节主题活动。
陈祖冬 孙婷娜


扫一扫,联系我们
电话:0555-2260666/2260888

QQ咨询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