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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花山政法组稿:“益”行动 全面护航复学复课等

发布者:海洋风传媒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1408

05/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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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行动 全面护航复学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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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马鞍山市普通中学高一、初一年级,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年级和小学4-6年级学生大范围返校复课。花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部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护航未成年人“益”行动。联合行动选取了市第七中学、采秣小学、师苑小学进行实地走访。


校园内,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入校检测区、外来人员登记区、隔离复检区以及教室杀菌消毒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联合检查组还对学校关于复学安排、防疫物资储备、应急预案、防疫物资垃圾处理等部署安排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检查,对部分学校“防疫专用垃圾桶”数量较少等细节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校园外,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对学校附近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因疫情导致的搁置、过期食品售卖情况,对查出的少量“五毛”食品督促现场下架。检查中发现,个别商铺存在售卖口罩的情况,检查人员对出现的无合格证、外包装撕裂的口罩等情形立即予以监督下架,并全面核查不合格产品库存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跟进各校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校园周边环境情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携手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杨婷)



02

疫情期间侥幸醉驾 等个红绿灯竟然睡着了


等红绿灯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是等红绿灯时呼呼大睡的,你见过吗?2020年2月12日傍晚,在马鞍山市江东大道和马濮路交叉口处,司机孙某驾车在等红灯时竟然睡着了。


2020年2月12日中午,孙某来到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六七两白酒,午休过后,孙某准备开车回家,朋友劝说他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了,孙某却说疫情期间警察都在路口忙着防疫执勤,没有查酒驾的,便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在等红灯的时候,因酒劲发作,居然在路口睡着了。热心市民发现了孙某驾驶的车辆停在路中间,久久没有驶离,便迅速报警了。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车车窗半开着,车辆处于发动状态,满身酒气的孙某闭着眼睛靠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十分危险。交警将孙某叫醒后便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13mg/100ml。后经抽血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竟高达224.51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


日前,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惩处。

(胡艳君)




03

只因儿子一句话,家长殴打老师获刑罚


日前,由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庾某、周某寻衅滋事一案一审判决生效。


庾某、周某因在日常聊天中得知已经读大三的儿子,曾经在初中二年级被班主任李老师批评教育。儿子声称当时被老师打耳光、罚站导致其丧失学习兴趣,成绩一路下滑,以至于中考时没有取得好成绩。夫妻二人为替儿子抚平心头“伤痛”,不分青红皂白赶到儿子初中就读的学校门口,等到了正准备下班回家的李老师。二人一边气愤的质问李老师是否还记得当年体罚学生一事,一边掌掴、挥拳殴打李老师,学校保安出面拦阻未果后报警,两名涉案被告人被现场抓获。被害人李老师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两名被告人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余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公诉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案被告人庾某、周某提起公诉。日前,被告人庾某、周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获刑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任婷婷)


04

检察战“疫” 热血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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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至4月28日,为支持抗击疫情,响应花山区党建服务中心联合区卫建委共同发起的“疫情有我、关爱生命”无偿献血主题党日活动的号召,花山区检察院党员干警主动担当作为,自发来到市中心血站进行无偿献血,勇当热血“逆行者”,用奉献爱心的实际行动,为生命加油,为保障医疗救治用血做贡献。


参与献血的干警精神饱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献血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在采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依次排队填表、测血压、化验、采血,整个过程井然有序。一股股鲜红的血液带着每个人的爱心与温暖汨汨流向血袋。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卢子铸同志已连续多年坚持献血,他说“无偿献血是公民的义务,也是一名党员的责任。”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使病人解除病痛甚至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危难时刻显担当,本次献血活动共有9人参加,献血总量达2500毫升,其中献血的年轻女干警占据半数以上,彰显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担当精神,她们说,能以这种方式为国家、为他人做点贡献由衷的感到自豪。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参加无偿献血的主题党日活动很有意义,无偿献血,聚沙成塔,积水成渊,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病毒无情,人间有爱,一袋袋新鲜的血液凝聚了检察干警对人民群众的责任,更彰显了花山区检察院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

(吴雷)




05

花山区检察院开展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监督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近日,花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大彬、第三检察部工作人员顾佩佩按照《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的要求,对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犯罪嫌疑人罗某、陶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4月23日被公安机关决定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该院两名检察人员第一时间深入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由于处在疫情期间,检察人员先后测量了罗某、陶某的体温,为36.6度、36.6度,对场所的安全性、合法性进行了实地检查。在与民警、被执行人交流时,详细询问了被执行人的权利保障、身体状况、有无在指定居所讯问等情况。并填写了监督情况检查记录。


在监督过程中,两名检察人员仔细查看了指定居住场所的基础设施,房间内有正常生活、休息条件。同时,监视居住区还配备了监控设备,每个房间里有一名民警24小时监视,如果被执行人有过激行为,监视民警可以立即前往处置,避免被执行人自残自杀。此外,对于监督中发现的场所不规范轻微违规问题,已向公安机关口头建议并被采纳。

(顾佩佩)



06

色胆包天 谎话连篇,“零口供”批捕!


本以为自己的周密部署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短短三天就落入法网。近日,花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对“零口供”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批准逮捕。


2020年4月的一天夜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韩某在马鞍山市花山区某小区发现一年轻女子王某(化名),其尾随跟踪后在王某住处附近等待至次日凌晨2时,经过观察确定王某系一人独居,韩某遂采取非法手段进入王某的住处,持菜刀威胁王某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刚出狱三个月的韩某担心再次入狱,逼迫王某清洗身体,将王某家的床、地板、菜刀、门锁等全部清理干净,并用手机对王某拍摄多段裸体视频,威胁王某不许报警。


凌晨五点,韩某离开后,惊魂未定的王某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民警经过对现场仔细勘查,利用DNA锁定韩某,落网后的韩某谎话连篇,拒不认罪,审查逮捕过程中,检察官结合被害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物证等证据,依法对韩某以强奸罪批捕。

(胡晓波)




07

花山区检察院

“五个一”举措迅速推进“351”工程


“351”工程是针对服务民企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检察机关以3个专项工作、5个系列活动、1套涉民企案件协作机制为抓手全面推进服务民企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花山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实施“五个一”举措,推深做实“351”工程:一是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为确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一把手”负责制落地,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办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织一轮学习研讨。将涉民营经济保护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到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也各自结合本部门职能就如何落实省院“351” 工程方案进行了研讨。三是制定一套工作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各部门相互配合,多渠道共享线索,形成工作联动,全力打造精品案件,全面做好民营经济保护工作。四是打造一个绿色通道。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申诉的案件,在第一时间认真办理、反馈,为花山区民营企业全面复工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质效。五是要强化一系列舆论宣传工作。要求各部门做到全流程跟踪、衔接、反馈,培育并总结服务民营经济的典型案例及工作经验,及时宣传工作成效,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汤婷)




08

图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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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至30日,花山区检察院集中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班,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的形式,广泛开展学习研讨。 



09

图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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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在第25个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花山区检察院悦读社成员们手捧一本本溢满墨香的书籍,举办了读书分享、自制书签活动,活动现场氛围轻松愉悦,让大家领略了一道雅致的精神盛宴。

(更多内容请查阅《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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