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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检察院护、助、救“三位一体”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发布者:海洋风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次数: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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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检察院护、助、救“三位一体”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2018年以来,花山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采取护、助、救“三位一体”举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严惩涉农犯罪,守护贫困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加大涉及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办案力度, 2019年对丁某某、朱某某跨省倾倒垃圾非法占有农用地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将破坏的45余亩农田恢复原状,并在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同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办理了全市首例向农村基层政权渗透的涉黑案件,为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检察职能,助力贫困群体摆脱困境。针对农民工“讨薪难”,先后对9起农民工“讨薪”案支持起诉。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2019年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中,成功帮助248 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68.4万余元。坚持扶贫与扶智、扶法相结合,积极开展村庄走访调研、法治讲座40余场,并捐赠图书500余本支持乡村建设。

传递司法温暖,雪中送炭防止因案致贫。2018年以来,该院共救助刑事被害人21人,发放救助金23.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应救尽救”。助推精准扶贫,该院办理的程某某申请民事监督一案,当事人程某某因农村盖房而发生的人身损害一直得不到赔偿,家庭因其意外伤害而陷入极度贫困。该院依法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并获得改判,为程某某拿到了53万余元赔偿款,传递司法温暖。

(胡诗慧 任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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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检察院成立刑事案件速裁组简案快办模式初见成效

2020年3月初,花山区检察院成立了刑事案件速裁组,截止6月底,共办理涉嫌危险驾驶案45件46人,盗窃案19件21人,交通肇事案4件4人。该院速裁组以刑检部门16%的办案力量,承担57%的刑事案件,平均结案期9天,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均达到了98%以上。

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速裁组检察官结合轻微案件的特点,摸索出告知、提审、具结“三合一”工作程序,即电话告知诉讼权利、听取意见,集中讯问犯罪嫌疑人,由值班律师见证签订具结书。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动,建立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在危险驾驶案的集中移送审查、集中开庭审理以及先期进行社会调查等方面形成了共识,对有关量刑情节的适用形成统一的认定标准,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

保障诉讼权利,快办不“漏权”。刑事速裁组主要办理危险驾驶、达成刑事和解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盗窃等轻罪案件,案件虽然简单,但必须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公正的前提下发挥其效率价值。如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时,承办检察官严把审查起诉关口,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角度出发,依法同意嫌疑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经重新鉴定尚未达到入罪标准,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放权监督并重,保证案件质量。一方面,通过充分放权,让员额检察官自行决定是否启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持签署具结书、选择诉讼程序、决定一般案件的起诉、量刑建议等,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案件的流转效率。另一方面,加大监督力度,通过送案检查和互查机制,承办人完成文书制作后,由内勤负责检查案卡填录、流程节点、文书内容等,各承办人之间定期互评案件,发现疏漏及时更正,保证案件质量。

(胡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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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检察院跨省合作保障外地律师方便快捷合法阅卷

为保障外省律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的合法阅卷权益,切实做到方便快捷,花山区检察院与异地检察机关跨省合作,成功帮助外地律师合法阅卷。

6月22日,受理钟某某涉嫌诈骗案后,该院案件管理部门接收到了该案件两名嫌疑人代理律师叶律师(福建省某律所律师)及陈律师(广东省某律所律师)的阅卷申请,接到申请后,该院立即对接广东省和福建省当地对口检察机关,并开具协助函。在审核过律师邮寄材料后,借助机要邮件通道,并在案卷文件上设置律师执业证水印及密码发送至当地检察院,当地检察院在审核律师材料后为其提供专属电子卷宗。在确保电子卷宗安全的前提下,更快捷、有效地帮助外省律师行使合法的阅卷权。

律师对这种跨省保障合法阅卷权益的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院此种做法是疫情期间方便外地律师阅卷的创新之举,节约了诉讼资源,为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于青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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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险酿大祸 女子醒酒后欲轻生

本想处理自己的感情纠纷,没想到一句玩笑却让年轻的郭某险些被两个色魔强奸,近日,花山区检察院依法以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批准逮捕。

2020年6月的一天,郭某电话联系她前男友的两个好朋友王某、李某,托二人帮忙去南京找其前男友钱某,王某提出郭某陪他睡一觉就帮她找人,郭某以为是玩笑就答应了。当晚,三人一起在大排档吃完烧烤后,王某、李某电话约钱某出来,钱某拒绝复合并当面剪断了与郭某的定情信物,郭某为刺激钱某,放话要陪王某、李某二人睡觉,可是去意已决的钱某毫不在意,郭某为此深受打击。

复合无望,王、李二人开车送郭某回马鞍山的途中,当王、李二人求证陪睡一事是否算数时,郭某方才意识到玩笑开大了,因担心在户外有人身危险故言语推辞,并趁中途停车之际逃跑。结果因其醉酒且晚上车辆稀少,没有打上车,被王、李二人共同拉上车,色胆包天的两人多次在车内欲对郭某实施强奸,因郭某不断反抗,最终两人没有得逞。郭某报警后,心情始终无法平复,次日,噩梦初醒的她一口气服下200余片晕车药自杀,幸亏抢救及时才脱离生命危险。

(胡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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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六稳”“六保”具有重要意义。花山区检察院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保护民营经济相关政策,走进企业开展“菜单式”普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良好营商环境的维护者。该院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危害民营企业犯罪活动,突出惩治合同诈骗、金融诈骗、强迫交易、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影响企业公平竞争、创新创业的犯罪。2019年以来,依法办理了非公经济案件18件52人,起诉10件26人,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有效净化企业营商环境。

保障民企权益的守护者。全面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综合运用起诉、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据悉,该院今年办理的某建设集团公司与他人的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为民营企业挽回了18万经济损失。同时,该院主动出击,积极探索民营企业犯罪预防新模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积极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查漏补缺,防范法律风险。2019年至今,共发出检察建议31份,回复30份,回复率96.7%。

精准把握标准的执法者。该院精准把握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标准,在办案中优先考虑企业生产发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坚决杜绝“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现象发生。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中,因犯罪嫌疑人赵某系某公司副总经理,考虑其一旦被收监,将影响企业正常运营。该院用足检察机关办案期限,给赵某合理时间安排企业事务,既依法惩治了犯罪,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体现了司法温度。

优质检察产品的提供者。积极走访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法治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检察产品,开展“菜单式”法治课,切实增强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先后出台《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开通服务民企“绿色通道”,与花山区工商业联合会签订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合作协议,形成定期会商、推进调节化解、推进维权援助等七项日常工作机制,凝聚护航民企发展合力。

(胡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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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检察院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

近日,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侦查行为,避免冤假错案,花山区检察院对一起即将侦查终结的涉及三名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案,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花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收到公安机关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先后听取三名犯罪嫌疑人律师意见并形成笔录,对于关押在看守所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远程视频”询问。核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合法性核查的内容、法律后果,询问侦查阶段有无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核查询问完整、有序,全程录音录像,全面调查核实了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经核实,花山区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不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

该项核查制度作为一项崭新的制度,为排除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开辟了新的路径,做到早发现、早排除,确保重大案件办案质量,也确保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顾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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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花山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沈丹丹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下图为沈丹丹在为同学们开展法治教育。

(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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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花山区检察院组织六名同志前往市中心血站参与全区2020年无偿献血活动,用一袋袋热血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责任担当。

(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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